“十三五”時期能源規劃zui為顯著的調整在于,風電、光伏布局將向東中部轉移。何勇健認為,把風電開發布局從以“三北”為主轉到以東中部為主,有三大利好——有利于減少電力大規模遠距離輸送;有利于促進就地消納;東中部地區火電、風電上網價格差更小,同樣的補貼可以支持更多新能源發展。
根據《規劃》,“十三五”時期,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將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氣消費比重力爭達到10%,煤炭消費比重降低到58%以下。
到2020年,水電裝機達到3.8億千瓦、風電裝機達到2.1億千瓦以上、太陽能發電裝機達到1.1億千瓦以上、生物質能發電裝機達到1500萬千瓦、地熱供暖利用總量達到4200萬噸標準煤。屆時,我國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將達到5.8億噸標準煤。按照推算,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氣消費增量是煤炭增量的3倍多,約占能源消費總量增量的68%以上。
能源消費,此消彼長。非化石能源比重上升的同時,煤炭消費比重則將從2015年的64%降至2020年的58%。變化幅度還是很大的,也具有可行性。目前我國采取了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煤改氣、煤改電等多項政策,為大幅度降低煤炭消費提供了很好的政策環境。“十三五”期間,煤炭增長空間也就1億噸標煤左右,基本維持當前的消費水平,這符合我國的特定國情和發展階段。
從能源發展布局來看,我國長期以來形成了西電東送、西氣東輸、北煤南運的能源格局和流向。經濟進入新常態后,主要能源消費地區市場空間減少,對接受區外能源的積極性普遍降低,能源送受地區之間利益矛盾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