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國家*、國家*發布了《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提出,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體制架構,結合輸配電價改革和電力市場建設,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增量配電網,通過競爭創新,為用戶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供電服務。
據了解,作為電力傳輸的zui后10公里,配電網擔負著電力到用戶分配、計量、保護的重任,也因此與售電、用電服務、分布式發電、充電樁的融入構成不可分割的。
多位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的專家表示,市場的放開,利于配電網建設發展。但需要注意的是,企業進入前要考量自身的能力,要思考能否達到建設的標準等問題。進入后,建議企業在供需雙方信息對稱等方面發力,以提高行業競爭力。
有望帶動千億級規模投資
長久以來,我國配電網建設滯后于輸變電網發展步伐,也與城市建設規劃脫鉤。多年來的欠賬造成的低水平配電網已經成為瓶頸,嚴重制約了城市電力系統的升級和新技術的應用。
國家*2015年8月發布的《配電網建設改造行動計劃》顯示,十三五期間,配電網建設累計投資不低于1.7萬億。
對于增量配電網業務,近期,*和*下發《關于請報送增量配電網業務試點項目的通知》,擬在全國批復100個左右增量配電業務試點,要求各地報送3至5個項目。
在國家*能源研究所研究員、中國能源研究會常務副理事長周大地看來,增量配電網包括原來有些地方容量不夠,在現在負荷的增加的情況下改變設施的情況,如變壓器增加、線路換粗等。另外,就是過去一些沒有負荷,或者原來負荷比較小的地方要進行增加進行擴容,如新的園區,城市里擴大的區域等。
“其實有些地方電費是可以降的,目前棄風棄水棄光現象嚴重,當然其中有可能是因為真正的負荷問題,但是絕大多數屬于利潤分配,各種規則本身有問題。便宜的電拿不來,貴的電反而要保留,這個成本就高了。”周大地說,棄風棄水要解決好,這實際上都是可以用經濟手段來調節的。
此外,同日發布的《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中對準入的售電公司劃定了zui低門檻,即售電公司準入資產總額不得低于2000萬元人民幣。
周大地表示,一年電力電網建設,包括新增部分與改造部分加起來達幾千億,所以2000萬的資產總額并不是一個大數目。“如果連兩千萬都沒有,在電力建設上也是很有限的。”
而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除滿足上述準入條件外,還需滿足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于其總資產的20%等條件。
此外,《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還明確了懲戒措施,即建立電力行業違法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對納入涉電嚴重失信企業黑名單的售電公司及負有責任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東、其他相關人員采取電力交易機構3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注冊申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