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堅決杜絕核電項目“未批先建"等行為
近期,環保部對于核電選址和前期施工提出要求,堅決杜絕“未批先建"等違法違規行為。
就核電選址和前期施工,環保部先后下發了《關于依法辦理核電廠廠址選擇審批手續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核電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管理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核電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通知》等。
環保部強調,對于未開工的新核電廠址,在選址階段環境影響報告書批復前不得進行場地平整、通路通電通水等工作;對于已獲得選址環評批復的廠址,未經其同意不得進行核島負挖。
環保部認為,核電廠址是稀缺資源。為此要求,各核電集團和地方政府應對核電廠址加強保護,避免廠址周圍環境發生大的變化,影響未來廠址可接受性的評價工作。同時要求,各核電集團要按照國家核電發展的規劃,有計劃地安排新項目建設;要對所屬廠址加強管控,堅決杜絕“未批先建"等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