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條電纜同溝敷設時的間隔應符合哪些要求
多條電纜同溝敷設或相互交叉時,電纜外皮間的間隔應符合哪些要求?
1.電力電纜相互間或與控制電纜間的小凈距10kV及以下為0.1m,10kV以上為0.25m;不同部分使用的電纜(包括通訊電纜)相互間為0.5m,如用電纜隔板隔開時,可降為0.1m,穿進管中不作規定。
2.電纜相互交叉時的小凈距為0.5m。電纜在交叉點前后1m范圍內,如用隔板隔開時,上述間隔可降為0.25m,穿進管內時不作規定。
3.電纜平行或交叉時要保持一定間隔是考慮以下幾個原因:
檢驗電纜時,若鄰近電纜間隔太近輕易造成機械外傷。為了防止電纜在運行時發生故障而將鄰近電纜燒壞,因此電纜間應保持適當的間隔;電纜間間隔太近不輕易散熱,因而影響電纜的載流量;若電纜相互靠近或交叉不能保持一定間隔而相互接觸時,則輕易產生"交流電蝕"。